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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县人民法院
高效化解金融借款纠纷
本报讯 (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刘慧云)近日,滑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,根据申请人河南某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,向被申请人张某某发出支付令。从受理申请到发出支付令不到24小时,帮助申请人快速实现债权。
去年2月23日,张某某向河南某消费金融公司网上申请了消费贷款8000元,与公司签订了消费借款合同,并约定了借款利率、还款方式等事项。合同签订生效后,公司向张某某依约发放贷款,但张某某到期后仅支付部分本金利息。经公司多次催收,张某某始终未归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。而后,该公司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。
今年2月28日,因双方差距较大,未能达成调解协议。同日,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。法院审查认为,公司提供的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,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,借款数额及借款期限明确具体,符合支付令的申请要求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该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张某某发出支付令,要求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,给付申请人河南某消费金融公司借款本金6000余元并支付利息1000余元。
张某某收到支付令后,倍感压力,几天前再次与公司代理人协商,最终,公司同意放弃400余元利息,张某某支付公司6700余元,该案顺利结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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